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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记者王瑜玲 据中山市人民检察院消息,近日,中山市第二市区检察院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对辖区登记在册的183棵一百年以上的古树进行实地排查,深入了解和掌握古树名木的生长态势和保护情况。
经走访摸排,发现相关行政机关对古树的保护工作总体较好,均有对古树进行认定、备案、挂牌,以及日常养护,但也存在树体边架设电线、树体虫蛀严重、周边地面进行非通透性硬化,以及未设立保护标志等影响古树生长环境和造成潜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为切实保护古树名木资源,中山市第二市区检察院依法立案展开调查,就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监管工作向辖区行政机关发出磋商函,建议加强对古树名木的日常养护,落实古树名木管护责任单位、责任人和专项保护资金,对被破坏的古树名木采取补救措施。
行政机关积极落实整改工作,进一步明确管护单位和责任人,压实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责任,做到树有人管、责有人担。对摸排中发现的电线电缆横穿古树、树体虫蛀严重、未设置保护标志等问题,均已按照古树名木的管理规范完成整改。
遭虫蛀树体修复前/后(上/下)。
行政机关还从源头治理着手,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印发古树名木管理指引,对登记在册的古树名木全部落实责任主体和专项保护资金。聘请专家对受损的古树进行除病虫、防腐朽、防雷击等专业维护和抢救复壮。对300年以上树龄的一级古树安装监控摄像头,加强对古树名木的巡查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护好古树名木的生长环境。同时,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引导群众提升保护古树名木意识。
中山市检察机关表示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托“林长制+检察”,构建政府主导、职能部门联动、社会各界齐抓共管古树名木保护机制,共同织密古树名木保护网,让古树名木焕发新的生机。
